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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山东海蔚务所在疫情防控期间进行网上开庭

2020-03-12 15:21:04

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侯广军律师代理了一起上诉人梁某某与被上诉人济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起案件法官需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现在由于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法组织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现场开庭,为了避免案件拖延,法官在征得原告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审判的方式进行“网上开庭”。

该案于2020年3月12日进行网上开庭,庭审时,审判员通过庭审系统、原被告及双方代理律师通过电脑或者手机APP登陆互联网法庭,在该平台选择开庭的案件,点击“进入庭审”按钮进入庭审界面。法庭的电子显示屏上清晰显示出法官、原被告双方代理律师和庭审笔录的画面。庭审环节一应俱全,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审判长主持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条理清晰、节奏井然,顺利地完成了一系列流程,整个庭审全程录音录像。

疫情防控期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对审判执行工作作出了调整,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来办理诉讼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全流程办案。疫情当前,实现网上立案、送达、庭审、执行,畅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既保障了案件当事人诉讼权益,有效维护诉讼秩序,又减少了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做到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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